国际法的渊源,要从古希腊时期开始说起。当时,古希腊城邦之间为了争夺领土和贸易权,不断发生战争。但是,当时的希腊人也认识到战争有必要有规矩,以保证战争开始时就有约束。
在西元前5世纪,古希腊拜占庭游说家士孟德斯失踪后,其著作《大东方》等一系列法律文献被大量传抄,对后世的法学影响深远。他的作品提出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:认为战争应该遵守一定的规则,比如说不得对平民进行攻击、不得毁坏敌方无关的财产。
这些观念对后来的国际法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。国际法在大航海时代以后得到了更加深入的发展,成为国与国之间行为的准则。到了20世纪,通过联合国的形式,国内法和国际法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。